您现在的位置: 传媒领袖网 >> 人物 >> 传媒人物 >> 名记名编 >> 文章正文

四川记者拍摄“五路一桥”收费文件 被勒令“爬开”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12-26 9:37:49

  “‘五路一桥’费都是车主主动申报,我们没有强行收取。”20日,针对四川在线网友对五路一桥"搭车"强行收费的质疑,成都市交委有关方面回应道。

  昨(23)日,记者在成都市车管所办理车辆年检手续时发现,车主只有如数交纳了“五路一桥"费,才能领到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签章。绝大多数车主对"搭车"收费很是气愤,"我们根本不愿意交纳"五路一桥"费,是年检所迫。”;

  排号单标注需缴纳五路一桥费

  昨日14时许,记者所驾驶的车辆一次性通过了车辆检测。向检测人员提交了机动车交强险单据后,记者领取到一张检验合格单,上面提示车主可凭此单到市政务收费中心继续办理年检相关手续。

  在市政务收费中心收费大厅,前来办理车辆年审业务的车主众多。记者在收费大厅的三间房屋内仔细寻找,均未发现"五路一桥"收费文件。一名身着便装,没有佩戴工作牌的工作人员接过记者递过的检验合格单,在一台条码扫描仪上扫过,电脑识别后,立即打印出一张排号单。

  该单据上明确标注了车主姓名,流水号码及排号号码,并列出了需要车主缴纳的费用,“五路一桥”费出现在收费项目的第一栏,记者所驾的车辆需缴纳400元“五路一桥”费,只有缴纳了相关费用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大厅内无“五路一桥”收费文件

  记者随即向这名工作人员提出不愿缴纳"五路一桥"费,对方明确表示,车主必须在缴纳"五路一桥"费后,方可完成相关手续,否则将无法领取到车辆年审合格标志。

  他再三强调,"五路一桥"费是同车辆年审"直接绑定"的,并称从来没有听说过"自由申报"这一说法。记者随即要求对方出示“五路一桥”的收费文件,该名工作人员表现出不耐烦的神情,并称无法提供相关收费文件,要记者"自己到"五路一桥"办问"。

  “五路一桥”工作人员勒令记者“爬开”

  记者来到在距大厅两百米外的“五路一桥”办公室,向两名当班工作人员说明了来意,表示不愿缴纳"五路一桥"费用。工作人员称:不行。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五路一桥”费最近在“四川在线”上引起了网民争议,但“写稿子的记者都已经道歉”了。

  为了证明收费的合法性,工作人还员出示了两份文件:川交发(2005)65号——《关于成都市五路一桥项目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和《成都市政府第94号令》。

  随即记者拿出相机准备翻拍文件时,刚才还很客气的工作人员突然"毛起",一个箭步冲上来,抢走了文件,“文件在网上都能查阅,我们不接受采访,赶快‘爬开’。”但是到记者发稿为止,也没有在网上找到上述收费文件。

  最终,记者在交纳了400元的"五路一桥"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之后,方才领到了汽车年检合格标志。这样的事实与20日成都路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培恬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所说的,“‘五路一桥费’是车主自愿申报,没有强行收取。”的说法相悖。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文章
  我也来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新的评论
姓 名: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新媒体

广电

纸媒

产业

博客

人物

观点

领袖访谈

微软亚洲研究院
传播与推广
总监 金俊

公关和媒体是鱼和水的关系
《第一财经周刊》
总编 何力

市场定位决定必须第一
《IT时代周刊》
副总编辑 张里

坚持新闻理念 不畏经济寒冬
48小时

一周

本月
传媒江湖

媒介天下

媒体视角
Copyright 2005 - 2008 www.medialead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传媒领袖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596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