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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翔博客披露性丑闻 被诉至法院
作者:佚名     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08-12-5 9:29:03

  黄健翔在博客披露央视女记者与国家足球队教练有性丑闻,被诉至法院索赔50万元(本报11月26日曾报道)。昨天下午1点半,由于陆幽以涉及个人隐私提出申请,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天(12.4)下午1点25分,陆幽出现在朝阳法院当事人入口,她身穿米色大衣。由于此前陆幽已以案件和证据都涉及到个人隐私为由,向法院提交不公开开庭审理的申请,因此昨天她并没有戴墨镜,以至于见到记者她很吃惊。在法院大厅进行安检时,陆幽的脸一直扭向墙壁。

  随后,陆幽在两名律师的陪同下等待乘坐电梯,十余名记者马上围在陆幽身边不停地提问,闪光灯不停闪烁。“黄健翔的博客,是侵犯了你的个人隐私吗?”“这件事我不想在这里说,我会留在法庭上说的。”陆幽回答。“你起诉的到底是隐私权还是名誉权?”“这是我的个人隐私,也是我的个人名誉,请你不要打扰我。如果你说错了,我也可以起诉你。”陆幽始终保持着微笑,眼神很友善。陆幽说完不再发言,以沉默面对媒体提问。

  随后,陆幽来到朝阳法院3层的涉外法庭,坐到原告席上。此时百度和网易的代理人也来到法庭,按照被起诉的顺序坐好。两分钟后,黄健翔的两名代理律师才来到法庭。书记员入庭,宣布此案陆幽已申请不公开审理,请记者和旁听人员离开法庭。法院原定的网上庭审直播,也因此而作罢。

  半个小时后,陆幽撤回了对新浪、百度、网易三家网站的起诉,三家网站的代理人随即离开了法庭。对于黄健翔的起诉没有变更,陆幽认为他的博客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索赔50万。

  庭审持续到下午4点半,陆幽等人从法庭走出。被记者团团围住的黄健翔代理律师称不便回答记者问题,“这个涉及别人的隐私,我不能接受任何采访。”黄的律师说,此案涉及证据很多,他向法庭提交的证据,都是为了证明黄健翔博客“不侵权”。

  再次被十余名记者堵在门口的陆幽,被问及黄健翔博客披露的事情是否属实,她微笑一下回答说,“希望大家关注我,是关注我的名誉权,而不是个人隐私。至于事情的最后结果,我们还是等法院判决吧。”

  朝阳法院将择日开庭继续审理此案。(作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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