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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女生“卖淫女”案的反思
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09-6-2 17:12:37

  据报道,3月16日傍晚,现年分别为15岁和13岁的刘芳芳、刘莉莉因在街上吃烧烤时说了句“要不要耍一下”,便引起了巡防员和两学员警的注意,随后,当刘芳芳和刘莉莉同一“陌生男子”徐某(这是警方单方认为的,对刘芳芳和刘莉莉来说,徐某是不是陌生人尚需考证)一同进了出租房,便认为他们是在进行卖淫嫖娼,并守在一旁,等待值班警察前来处理。(6月2日四川在线)

  就在等待期间,徐姓男子从屋里走出来,刘芳芳也跟着出来了,巡防员便上前阻止他们离开,并要求他们等待民警前来调查。结果发生了肢体冲突,并被警察带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当事人称,他们在派出所遭到了刑讯逼供。警方予以否认。但警方承认当事人受伤是事实。

  经鉴定:普恩富头面部、躯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左侧第7、8肋骨骨折,构成轻伤。刘芳芳和刘莉莉受了轻微伤。刘仕华因没钱而未做伤情鉴定。同时,刘芳芳和刘莉莉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作了处女膜鉴定:结果表明,二人处女膜完整。

  不难看出,刘芳芳和刘莉莉之所以被警方怀疑卖淫,一是因为她们对“陌生男人”说了一句“要不要耍一下”,然后,她们又把警方单方面认定的她们不认识的“陌生男人”带进了她们住的出租房。

  由此难道不是很容易推理出这样一个结论:一旦警方看见一个女孩,也包括已婚女人,同警察单方认定的她们不认识的“陌生男人”说话,甚至把其带进自己家里,后果很严重?

  那么究竟有什么严重问题呢?一句话:如果处女膜不完整,就无法证明自己没有卖淫,无法洗脱卖淫的罪名!

  这究竟是维护社会治安,还是给社会添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文中刘芳芳、刘莉莉均为化名)

  刘芳芳15岁,刘莉莉13岁,她们是昆明博华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但现在,她们背负着“卖淫女”的名声。

  3月16日晚8点,她们在自家门口被警方制服,跟她们一起被制服的还有父母亲以及父亲好友普恩富。警方的行动导致刘芳芳、刘莉莉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3月17日上午,他们被集体释放。警方对此的解释是:没能抓到现行。据昆明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刘芳芳、刘莉莉的处女膜完整,未现裂伤。

  警方抓获小学女生“卖淫”

  3月16日,刘芳芳、刘莉莉放学回家,吃过晚饭,一家人呆在屋子里看电视。“晚上8点左右,她俩说要去街上吃烧烤。”母亲张安芬说。

  “我们刚出门,有人从旁边冲过来,一把揪住我头发,把我按跪在地上。他们骂我是卖淫的,我根本动不了,他们力气很大。”刘芳芳说。

  张安芬听到动静后冲出门,看到七八个人在门口,女儿跪倒在地上。“我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为什么无缘无故打人?有人拿出个牌牌晃了一下说‘我们是派出所的,你卖淫’。我说怎么可能,但是没人听我的,他们也把我打跪在地上。”

  昆明又出事了,博华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刘芳芳和刘莉莉,不幸被当地警察当做卖淫女抓了起来,同时被抓的还有她们的父母和亲戚。由于缺乏直接证据,第二天派出所就不得不把他们释放了,虽然被抓捕者声称遭到过刑讯逼供而警察拒不承认。非常滑稽的是,刘芳芳、刘莉莉事后在昆明法医院做了法医诊断,法医院出具的证明是,她们的处女膜非常完整。也就是说,警察把两名不仅是小学生而且是处女的女孩当成了卖淫女,这种事情恐怕除了中国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不可能发生。

  那么,小学幼处女是如何被当成是“卖淫女”的呢?据派出所自己说,3月16日傍晚,一名巡防和两名学员警外出吃饭,路上遇到刘芳芳,刘问他们“要不要耍一下”。刘的言行引起他们的注意。“然后巡防人员发现刘搭上了一名30多岁的徐姓过路男子,带着他走进了他们租住的出租房。由于巡防人员没有执法权,他们便在原地守候,等值班民警前来处理。”鉴于巴东警察作为的前车之鉴,百草止水对派出所一面之词不敢轻信。尽管如此,但人家是说一不二的,恐怕我们不信也得信。既然这样,我们的疑问就只好顺着他们的措辞进行分析了。


  3月16日晚,昆明小学生刘芳芳、刘莉莉两姐妹在自家门口被警方拘捕,理由是她们涉嫌卖淫。警方称“在控制局面的过程中,造成了当事人的身体不同程度的损伤”,“但在派出所对他们实施刑讯逼供的说法是不存在的”。17日上午,他们被集体释放。警方对此的解释是:没能抓到现行。据昆明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刘芳芳、刘莉莉的处女膜完整,未现裂伤。(《新闻晨报》6月2日报道)

  小学女生卖淫,也真亏警方想得出来!幸亏孩子还小,身体还在发育。如果孩子年龄大了或因其他原因处女膜没有了,甚至是在警方“控制局面”的过程中被破坏,岂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刚刚10多岁的小学生,如果背负上“卖淫女”的名声,将来的人生之路又该怎样继续走下去!

  若干年前,中国曾出现过一个“处女卖淫”的小高潮,很多被冤为卖淫女的弱女子,最终都只好通过处女鉴定才得以洗清冤屈。最广为人知的,当属2001年陕西麻旦旦“处女卖淫”案。19岁少女麻旦旦被陕西泾阳县公安局以“卖淫”为名拘留,被迫做了两次处女鉴定后方还清白。麻旦旦随后将公安局告上法庭,最终仅获74元“巨额”国家赔偿。江苏金磊案、河南晓梅案、河北吴小玲案、山东张旦(化名)案……一个个“处女卖淫案”,都证实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真理”——处女膜才是检验清白的惟一标准!

  昆明市公安局今天(2日)下午就某媒体报道“小学女生卖淫调查”作出回应:将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全面细致开展调查,如发现民警在执法过程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或相关纪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据报道:昆明某小学六年级15岁,13岁的两名女生,3月16日晚8点在自家门口被警方制服,跟她们一起被制服的还有父母亲以及父亲好友普恩富。警方的行动导致两女孩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3月17日上午,他们被集体释放。警方对此的解释是:没能抓到现行。据昆明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两女孩处女膜完整,未现裂伤。

  此外,警方还抓捕了刘芳芳父亲刘仕华、其好友普恩富和另一前来找活计的朋友。据刘仕华和普恩富称,在被带进派出所后,2人均遭到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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