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传媒领袖网 >> 传媒 >> 传媒观察 >> 评论 >> 文章正文

采访邓玉娇案为何要经“批准”
作者:笪祖煌     来源:东北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9-6-1 9:04:33

  前日,新京报女记者孔璞和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卫毅正在巴东县野三关镇采访邓玉娇的外婆,被当地四、五个不明身份的人围攻殴打,并被强制写下“未经当地批准不得擅自到此采访”的书面材料,采访获得的录音及照片也被强行删除。(05月30日《现代快报》A7版)

  记者采访报道案件,本属正常工作活动,但采访邓玉娇案,却“要经过县、镇、村相关部门批准”?此举虽不可思议,可细析事件全程,其理由还颇有点振振有辞的味道。

  从事件“打手”们在现场怒骂“野三关的形象就被你们这帮人搞坏了”的言语可见,他们也知道向邓玉娇索要“特殊服务”官员是脏事、丑事,搞坏了当地的形象,但又怕记者把这些官员丑恶行径的真相客观报道出去,他们脸上无光。这就是殴打记者、采访“要批准”的理由之一吧!那么,难道隐瞒向邓玉娇索要“特殊服务”官员的丑恶行径真相,就能给巴东人民脸上增光?就能弘扬当地政府形象?很显然,这实在是在掩耳盗铃,欲盖弥彰,就怕别人不知道邓玉娇案背后有“打手”、有“黑幕”。

  事件的“打手”们在现场“不停地打电话”等待,说明这是一起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恶性触法事件,其策划组织者并非等闲之辈。此为何许人也,我们虽不知晓,但应当是可以代表县镇村相关部门的官员。惧怕邓玉娇案内幕真相被进一步揭露,恐怕就是他们搞采访“要批准”的又一理由吧!该案从遮蔽当地吏治真相、模糊整个案情开始,到企图把邓玉娇弄成精神病患者、转移公众视线;再从官方通报玩“文字游戏”、甚至“此地无银三百两”般的承诺秉公办案,到此次大打出手、限制记者采访报道、阻止公众深入了解实情,就是想把水彻底搅浑,为邓玉娇故意杀人罪的定性打下伏笔。难道如此处心积虑的动作,如此恶行乡里的违法行为,就能挽回官场上的“面子”?就能阻挠整个案件真相的披露?这不仅无济于挽回自身的不利影响,反而会更加有损于政府的公信力。

  应当认为,采访“要批准”并对来自京城的女记者如此动粗撒野,他们可算是已到了穷凶极恶的地步。法律是严肃且不容亵渎的。在邓玉娇案侦查和媒体监督过程中,任何虚假的伪装,只能欺骗一时,终究要被撕去;任何暴行的干扰,也只能逞凶片刻,最终不仅要被制裁,而且案情的真容也不会因此扭曲。我们在强烈谴责那些殴打记者阻挠采访的邓玉娇案背后的“黑手”、“打手”们的同时,奉劝巴东官方应信守承诺,尽快给公众以明确的“结论”!呼吁巴东警方真正“严格执法”,迅速查处此案“打手”及其幕后“黑手”,给公众以合格的交待!对此,我们试目以待!(笪祖煌)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邓玉娇案,网络舆情持续激荡,越飚越高
记者触动邓玉娇案的哪根神经
今起换发新版记者证 各政府部门不得阻碍采访
两会即将在北京开幕 欢迎中外记者前来采访
陕西新闻采访活动行为规范公布 接受监督
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遭警察打骂 被铐2小时
传媒在中国采访越来越少听到“无可奉告”
拒绝中文媒体采访引发抗议 希拉里竞选总部道歉
  我也来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新的评论
姓 名: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新媒体

广电

纸媒

产业

博客

人物

观点

领袖访谈

48小时

一周

本月
传媒江湖

媒介天下

媒体视角
Copyright 2005 - 2009 www.medialead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传媒领袖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596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