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传媒领袖网 >> 传媒 >> 分类传媒 >> 报纸 >> 文章正文

《新京报》告浙江在线陷入僵局 维权不容易
作者:佚名     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09-7-17 9:42:14

  受众媒体关注的《新京报》诉浙江在线网站未经授权转载大量该报享有著作权作品,索赔200万元一案,似乎陷入了僵局,开庭时间悬而未决。

  这厢《新京报》大呼,“我们也想知道什么时候开庭”,为此事,他们已两下杭州,与2006年起诉tom网站一样,态度坚决,“如果是你的一篇稿件被网站转载,不署名不付费,你怎么想?这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

  那方,浙江在线满腹委屈,“媒体网站之间交换使用稿件,是大家基本认可的不成文惯例,《新京报》此举实在有些不合情理”。在《新京报》所诉被使用的文字数量上,浙江在线表示异议,“但现在最重要的或许不是案情,而是态度,对方的漫天要价,本身就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浙江在线办公室主任吴小龙预感,“这或许会成为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僵局的产生是从上世纪90年代互联网发展开始的,纸媒与网络媒体分合演绎一路走来,孰是孰非,破局还待时间考量。

  《新京报》诉浙江在线未经授权转载文章此举被认为是向新闻转载侵权几乎无任何风险的“潜规则”宣战有官员指出,门户网站应以合理的价格向传统媒体购买新闻实现双赢

  2007年8月,收到《新京报》发函时,浙江在线有些意外,也在料想之中。

  《新京报》列出了自2003年12月至2007年7月间,浙江在线网站使用他们采编原创作品共7706篇,总字数为9050473,图片总量2477幅。之后,还在网站上公布了上述转载作品比对清单。

  《新京报》:这几年维权不容易

  浙江在线办公室负责人吴小龙说,在2007年8月就收到律师函后,浙江在线随后停止使用《新京报》的文稿并删除网站以前所转载的相关作品,并表示歉意。同年9月,浙江在线网站收到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才得知对方已正式起诉,并索赔近200万元的稿酬及损失费。

  此后,浙江在线网站通过多种途径沟通,希望双方能友好协商解决,12月,《新京报》社撤诉。

  没料到,2008年1月《新京报》又重新起诉。庭审还没开始,双方就因为管辖权问题“打了起来”。最终,移交杭州市中院审理。于是直至2008年8月,才正式立案。

  吴小龙说,这并不是特例,而是媒体长久以来不成文的惯例。“包括跟新华网、人民网等中央级网站也是采用相互交换的方式使用。”当时转载《新京报》的稿件,“因为它是属光明日报集团的,党报集团之间,包括转载子报的稿件,都一直是默认互换原则”。

  “我觉得发生官司其实是不奇怪,关键是怎么合理地来解决,因为这里面牵涉的因素很多的,体制的、观念的、经济的……”吴小龙也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吴小龙说,从一开始他们也并没有回避。他承认,“他们要维权,我觉得也合理,但是我们认为他们的一些做法,是显然不合适的。”

  吴小龙一直想说的是,纸媒也应记过往之谊,“法律之外也不外乎就是情理”。他说,“纸媒创办之始,都是求着网媒转载的,以迅速扩大影响力,《新京报》也是这样起步的。”

  同时,他也指出了作为网络媒体共同面临的尴尬:我们的信息同样被大量转载,如果都像《新京报》这样,全国的新闻网站将成连环诉讼,官司会打成一锅粥。最终,他也表示,从长远来看,规范是必然,这需要一个过程。

  这是2006年以来,《新京报》以类似原因第二次主动出击,向网络媒体索要版权了。2006年,他们将tom网站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

  《新京报》执行总编王跃春则向记者表示,这几年的维权并不容易,3年前起诉tom网站,曾被人骂作“想钱想疯了”。那个时候我们呼吁各界关注互联网内容转载中存在的巨大的知识产权黑洞。后来打赢了“传统媒体挑战门户网站的第一场官司”。但直到今天,居然还有很多人认为新闻是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

[1] [2] 下一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新京报》综合销量已排京城首位
新京报状告浙江在线违法转载 索赔200万
外媒采访不陪同:社会开放源于制度自信
新京报诉TOM.COM案背后传媒格局
新京报起诉TOM违法转载索赔300万 法院已立案
  我也来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新的评论
姓 名: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新媒体

广电

纸媒

产业

博客

人物

观点

领袖访谈

48小时

一周

本月
传媒江湖

媒介天下

媒体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