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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制售非法报纸案件呈五大特点
作者:赖名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更新时间:2009-4-30 14:08:27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4月27日在徐州“3·03”制售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有功集体、有功个人表彰大会上指出,“3·03”案涉案范围广、数量大,集中体现五大特点:

  团伙组织网络化。涉案的刘庆启团伙成员之间虽然不直接见面,但在非法报纸编辑、出版、转运、批售、回收等各个环节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他们在徐州分别设立业务洽谈处、编辑部、销售处和仓库,形成了编、印、发一条龙的地下“报业集团”。经过多年经营,其销售规模不断扩张,形成了区域性发售网络。犯罪方式专业化。刘庆启团伙骨干人员大多有过出版、印刷行业经历,深谙出版物经营运作程序,经常通过多种途径打听有关部门发布的非法报刊查缴名录,屡次逃避打击。非法报纸编辑人员对舆情动态、社会热点问题敏感,善于利用互联网收集各种信息。承印非法报纸的印刷厂也由过去的个体印刷作坊转向国有印刷企业。作案工具现代化。刘庆启团伙拥有20多台电脑和移动硬盘、电话机、传真机等现代办公设备,聘请多名大专以上的专业人员,通过互联网下载军事、法制、时政类的文章,用电脑排版、制样,然后通过互联网“QQ”向印刷网点传输。违法经营规模化。刘庆启团伙从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先后在南京、河北石家庄等地印刷了《新周报》、《法制报》、《亮剑》、《军事世界》、《天下武备》等48种非法报纸达323.6万余份,仅向南京广信印务有限公司支付印刷款就达到160余万元。危害影响扩大化。刘庆启团伙在徐州编辑制版、在河北石家庄和江苏南京等地印刷,非法报刊通过网络销售到全国25个省(区、市)90个地市县,渗透大半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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