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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为《咬文嚼字》作序:该认错时就认错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商报     更新时间:2009-2-25 11:29:03

  学者易中天日前为《咬文嚼字》2008年合订本作序。文章中他表示自己“深感惶恐”,因为以前曾经被“咬”了几处,但想想也是活该,谁让有错又被逮住了呢,所以该认错时就认错。

  易中天文章中写到:

  2008年《咬文嚼字》的合订本,编辑部要我来作序,深感惶恐。众所周知,此书历年的序作者,不是文史大家,就是领导干部,只有我是“咬嚼对象”,还很被“咬”出了几处。因此这事给人的感觉,就像落马贪官做反腐报告,有点“反面教员”的意思。

  想想也是活该,谁让你有错,又被逮住了呢?

  逮住了怎么办?我以为只能做三件事:认账、道歉、致谢。认什么账?认出错的账。我曾经说过,没有谁喜欢犯错误,也没有谁故意要犯错误。犯错误总会有各种原因,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错误也有种种,有可以避免的,有无法避免的。但不管什么情况,错了就是错了。出了错,难道还赖账不成?不用担心咱认了错,就会有人咬住不放。我相信大多数读者都是厚道人。只要咱知错就改,都会谅解。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道理大家都懂。也不要担心咱认了错,就会被认为是没学问。有没有学问,不在这一两个字。有没有人品,却没准真在这一两个字。学问事小,人品事大。所以,该认错时就认错,这是一。

  第二,咱的书出了错,给读者带来了不便,甚至有“误人子弟”之虞,该不该道歉?我看该。其实,向读者道歉,对咱们自己,也是有好处的。什么好处?提醒。说实话,就我自己的经验而言,我们的许多错误,都是“无心之过”,是没注意,或者不小心。没注意,就要注意;不小心,就要小心。但是,如果自己都不当回事,那么,弄不好下回还不注意,还不小心,这错岂非犯个没完?相反,如果发现一次错误,就向读者诚恳道歉一次,难道下回还会再错?没那么不长记性的吧?于人于己都有好处的事,何乐不为?

  第三,咱们能有这样的长进,全因为有人帮咱们挑错。尤其是《咬文嚼字》的作者和编辑,每次都是摆事实,讲道理,把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出处依据都讲清楚了,等于免费给咱们上课。咱就算不交学费(当然他们也不要),道个谢,总是应该的。事实上,能够认真负责,很严谨、很学术地挑错,并不容易。那是要有功底的,正所谓“一字十年功”。编辑部能给的稿费,却不过区区小数,很不成比例。其实人家图啥?也就图个心安理得。咱们说声谢谢,虽于事无补,至少也是起码的礼貌。所以,被人家指出了错误,该做能做的,我看也就三件事:认账、道歉、致谢。

  以上,就是我作为“反面教员”的一点心得体会。用来做本书的序,不知是否合格。有没有错,也不知道。

  就这么着吧!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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