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7点多钟,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四名干警来京将中央电视台女政法记者李某从住宅中连夜带走,据介绍,该记者曾以涉嫌滥用职权为由采访过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而检方认为该记者涉嫌受贿。(12月8日《北京青年报》)
又见地方官员和地方司法机关进京抓记者,笔者仔细审视这起“抓记案”,禁不住要提出四个疑问。
其一,干警出示的“最高检指定管辖的函件”为何是复印件而不是原件?报道说,刘先生看了干警出示的最高检指定管辖的函件,上面写着李某涉嫌犯罪,而且,函件上还写有另外两家媒体记者的名字,一个是京城某知名媒体的记者,另一个是国内某知名法制报的记者。但是,刘先生称,他还注意到这份函件是复印件。笔者不明白,为何用复印件去抓人?这样的抓人手续合法吗?而且,这件复件是真实的吗?这些问题不得不问一问。
其二,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进京抓央视记者合法吗?笔者认为,假若记者涉嫌违法,应属北京市检方管辖,就算记者在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违法,但是,记者已经回北京了,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进京抓人,至少应该与北京的检方取得联系,否则,涉嫌违法抓人。因此,我们不得不对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进京抓记者行为本身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其三,记者采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是什么情况?据报道说,被抓的央视记者曾经采访过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采访内容与检察长何书生有关。而且,采访结束后,何书生突然给其中一名记者打电话,口气很严厉,声称“你们将来受了处分,吊销了你们的记者证,你们不要后悔!”并要求记者不要到任何单位去采访,马上撤离太原。这就怪了,记者为何不能在太原采访?难道太原是何书生的“地盘”吗?要知道,央视记者可以采访全国呢!真是不可思议。
其四,如果央视记者真的“受贿”了,究竟应该由哪一级检方来办理“记者受贿案”?报道说,检方声称记者受贿。笔者认为,退一步来说,就算央视女记者真的“受贿”了,但是,央视女记者已经回京了,至少应该通过北京辖区的检察院。更何况央视记者采访过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也就是说,如果央视女记者与杏花岭区检察院有过节,更轮不上杏花岭区检察院来抓人,至少应该是太原市检察院或北京某地检察院。
总之,笔者认为,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进京抓记者疑问丛丛,也难以服众,有关方面应该尽快出面理清这个问题,免得扰乱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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