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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大洪:技术发展内容革新 新视频时代来临
作者:闵大洪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07-1-30 15:20:09

  在新视频时代来临之后,使用多种终端,特别是使用计算机和手机收看视频,是已经和正在发生的重要变化,如果还仅仅用电视机看视频节目内容,那就有可能成为“今之古人”,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互联网上的流媒体(StreamingMedia)技术开始起步,经过10多年的发展,网络音视频(Webcasting)已成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和分支。

  网络音视频是指,内容格式以WMV、RM、RMVB、FLV以及MOV等类型为主,可以在线通过RealPlayer、WindowsMediaPlayer、Flash、QuickTime及DivX等主流播放器播放的文件内容。

  网络视频发展带来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计算机正成为家庭中的第二台电视机。而且数字技术的发展,已经可以做到通过转换器,实现计算机和电视内容彼此间的无线传输,届时不管是在家里或者在办公室,都可以把计算机中的视频内容传送到电视机,也可以把电视播放的内容传送到计算机,从而使计算机和电视机的界线越来越模糊。如美国SlingboxMeida公司的两个产品Slingbox和Slingcatcher,前者可将家中有线电视、卫星接收器或数字录像机的电视信号传送到任何指定的电脑,不管电脑在家里任何一个房间,出差所带笔记本电脑从万里之外,都看得到家中所有电视频道播映的节目;而后者的功能正相反。2007年1月,美国苹果电脑公司也推出了名为“AppleTV”(研发代号为“iTV”)的产品,苹果电视将为使用者在电脑和电视机间架起桥梁,让人们可以更轻松地在电视机大屏幕上观看电脑、iPod上的视频节目。苹果电视机顶盒内置40GB硬盘,集成UBS2、以太网、WiFi、HDMI、复合视频输出、声效和光纤输出等功能。

  从互联网的发展看,技术引领、应用推广是最重要的推动力。尤其是进入Web2.0【注1】阶段后,网络视频传播呈现出的新的技术特征为:网络视频服务已从传统的内容服务器点播模式发展到P2P(PeertoPeer)传播模式。同时在宽带网络的条件下,视频网站提供的视频画质在不断提高,而视频分享网站在技术上也解决了客户端多种文件格式上传后,网站服务器便能识别并自动进行变换,网上发布后,客户端也不必另外下载相关程序,只要点击观看即可。加上宽带网络的普及,今天视频在互联网上的传播已达到巨大的规模。

  从今后发展看,手机屏幕将很快是收看视频的重要的第三块屏幕。从更宽泛的角度看,也可以说是“移动电视”、“掌上电视”,因为便携式终端如PDA、MP3播放器、MP4播放器、手持游戏机等都可以成为收看视频的屏幕。

  手机近年来在我国的发展速度极为迅猛。截至2006年12月,中国手机的拥有量已达4.61亿用户,手机普及率达到每百人35.3部,已经成为大众化的通信和媒体终端。随着手机手机技术的发展,近两年手机电视正快步实现。其方式主要有三种:①通过无线移动通信的方式(包括GPRS、CDMA、3G等);②通过地面无线广播方式(如韩国的T-DMB、欧洲的DVB-H、美国的MediaFLO);③通过卫星和地面补点相结合的方式(如日本韩国合作研发的S-DMB、美国的天狼星)。后两种方式均是数字多媒体广播(DMB)方式。如日本和韩国在2004年3月共同发射的一颗专门为移动终端服务的卫星,先后于2004、2005年开通商业服务,提供包括音频、视频在内的数十个频道,用户使用DMB专用手机可以在移动中不间断地看到相当于DVD画质的图像,听到相当于CD音质的音乐,同时可进行移动通话和收发短信。中国广电系统着眼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向移动终端提供视频服务,正紧锣密鼓地推进地面DMB,2006年内,北京、上海、广东三地,已先后开通地面DMB,开始大力打造中国手机电视市场的形成和新的产业的形成。

  在新视频时代,视频内容的制作和传播不再是电视媒体的“专利”,尤其是互联网进入Web2.0阶段之后,播客和视频分享网站的兴起,造就了一道令人目眩的视频传播新景观。

  2006年12月17日,美国《时代》周刊评选出的年度风云人物,不是某国政要,也不是大牌明星,而是“YOU(你)”,即每一个普通的网民。目前全球网民已超过10亿,中国网民也超过1亿,正是千千万万个网民浏览网站,创建博客(blog)、播客(Podcast)【注2】、视频分享网站和交友网站,才使网络信息爆炸性增长,推动网络传媒进入大众唱主角的时代。

  尤其是互联网进入Web2.0阶段后,“用户原创内容”(usergeneratedcontent,UGC)成为其重要的一个标志。Web2.0的本质特征是“参与式结构”,因此,用户的参与与互动成为网络视频传播的最重要特征。具体表现为,播客及视频分享网站在2006年的发展达到“井喷”的状态。在内容制作方面,网络视频内容由传统影视的专业机构制作发展到草根类个人网民短片制作的大量涌现;在平台展现形态方面,网络视频的展现从传统面向用户单向点播平台,转化到用户互动分享为特征的播客形态。

  目前,播客传播的主要形态有四种。一是广播电视媒体网站开设的播客频道;二是博客门户网站开设的播客频道;三是基于Web2.0运营技术和理念而开设的播客专业网站;四、个人播客网站。Web2.0的目的就在于提供许多创作的管道,降低使用者创作的门槛,从而为信息的积累和传播的爆炸奠定了最根本的基础,于是,互联网上“一人一媒体”及“所有人向所有人的传播”变得更加容易简便。美国新闻学会(TheAmericanPressInstitute)的媒体中心(MediaCenter)于2003年7月出版了由谢因?波曼(ShayneBowman)与克里斯?威理斯(ChrisWillis)联合提出的“WeMedia”研究报告,他们指出:由于博客等机制风起云涌,许多科技娴熟(Tech-Savvy)的阅听人,已经迫不及待却又自然而然的参与了新闻对话(Conversation),而成为整个新闻产制流程中重要且有影响力的一环,“WeMedia”将是未来重要的媒体形态。以往媒体机构由上至下传播新闻给阅听人的“广播”(Broadcast)模式,已经开始演变为新闻传播人与阅听人随时改变角色的点对点(PeertoPeer)传播模式,称之为“互播”(Intercast)。【注3】

  用户进行内容原创,离不开今天多样化的数字工具及终端的普及,如网民可以通过DC、DV、摄像头、手机等工具摄录视频,亦可以利用各种软件制作视频内容,然后上网进行传播。再如,今天很多网民是将网上视频内容“转移”到多种数字终端上,如下载或转存到数字录像机、PDA、MP3播放器、MP4播放器、手持游戏机等多种终端上进行收看。各类数字终端、通信终端(如手机)与互联网的对接,使互联网信息传播更具灵活性和扩展性。

  在新视频时代,网络电视、手机电视势必对传统电视带来冲击,其中之一是“生产新闻的范式”发生转移,长时间占据传媒业老大地位的电视此时或许应该多了一些恐慌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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