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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大洪:技术发展内容革新 新视频时代来临
作者:闵大洪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07-1-30 15:20:09

  这里先看一则网站视频引起巨大反响的事件。

  奥巴马、希拉里先后以网络视频方式宣布参选2008年美国总统

  1月20日,美国民主党参议员希拉里(HillaryClinton)在其个人网站上以一段视频的方式,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竞选。当天,几乎所有的电视媒体都以最快的速度将这段视频作为重要新闻播出。其实,另一位民主党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BarackObama)已先于希拉里这样做了。作为有着黑人血统的奥巴马特意选在“马丁?路德?金日”(1月15日)的第二天,即1月16日,在其个人网站上以视频的方式宣布自己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竞选。“我来了,为胜利而来”,是希拉里参选视频的主题语。美国重要的政治人物宣布自己的重要决定,不是召开新闻发布会,也不是召开拥戴自己的本党集会,更不是通过电视,而是通过个人网站且以视频的方式对外发布,确实让我们感到网络视频时代的来临。

  再看两则手机拍摄尔后在互联网上传播的视频引发巨大反响的事件。

  香港“巴士阿叔事件”。“2006年4月27日晚上约11时,一辆68X号巴士从佐敦开往元朗,少年Elvis(何锐熙)不满坐在前排的中年男子(陈乙东)打手机交谈声量过大,于是轻拍对方肩膀,示意他将声量放轻,但中年男子反应激烈,转过身来高声斥骂少年。此时旁边乘客Jon用手机暗中将全过程拍下,随后上传至当今全球最著名的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注4】上。结果该视频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总收看次数便超过700万次,并衍生出多个版本。此事很快成为香港社会的一个轰动性事件,巴士阿叔口头禅“未解决”、“我有压力,你有压力,你做乜挑衅我呀?”吸引港人仿效。不仅香港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大加报道外,连国际媒体如美联社、《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英国《卫报》、乃至泰国、南非、阿联酋的报章亦纷纷报道。

  “萨达姆绞刑”事件。2006年12月30日,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被处绞刑,电视台播放的镜头显示萨达姆是在平静状态下结束生命的。然而不久,一则手机拍摄的视频在Youtube上开始流传。这段视频展示的情景与电视版本大为不同,行刑过程中有在场人员嘲笑奚落萨达姆,还围着萨达姆的尸体喊口号庆祝。这段视频在国际社会引发了巨大的反响,在伊拉克国内更激起逊尼派和什叶派的紧张对立以及库尔德人的愤怒。在中国,电视台是不可能完整播放这一段视频的,然而众多的网站纷纷转发这一段视频。

  这两个事件在传播学上的意义是什么呢?在香港“巴士阿叔”事件发生后,有海外学者指出:“‘巴士阿叔’是一个由互联网主导、带动的新闻现象(anInternet-ledandInternet-drivennewsphenomenon)。作为捕捉新闻、发掘新闻人物的来源(newssource),全面开放、有容乃大的互联网,在主动性与敏感度两方面皆远胜传统、保守并附属于社会建制的主流新闻媒体。”“‘巴士阿叔’的新闻现象,标志着“生产新闻(themanufacturingofnews)的一个范式转移。可以预期,日后互联网作为原始新闻(rawnews)的来源的地位会更形巩固,而传统新闻媒体将集中生产和处理经过包装的新闻(packagednews)。”【注5】

  必须看到,受“草根媒体”、“公民新闻”概念的影响及垂手可得的技术手段,“新视频时代”的传播也产生了种种问题,如有暴露自己隐私的,有揭露他人隐私的,有利用视频数字合成手段进行“恶搞”的,有明目张胆进行张扬色情和暴力的,这些都对主流文化、主流价值观产生了解构的作用。

  在新视频时代,电视媒体要将自己定位为“数字视频内容的生产者、提供者、经营者”,要以开放的心态与其他各类数字新媒体在竞争中合作,在未来的发展中取得双赢。

  2007年1月27日,比尔?盖茨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年会上演讲时指出:“由于网络视频内容的猛增及个人电脑(PC)与电视机的合二而一,互联网将在五年内给电视产业带来彻底变革”。他甚至说道:“五年后,大家会嘲笑我们以前的电视经验,我很吃惊人們居然预见不到这件事。”

  在我国,电视媒体无疑拥有视频内容的资源优势,同时拥有进入数字新媒体市场的政策优势。但是,它们往往不是数字时代、网络时代新传播模式或新传播潮流的引领者,而只是跟进者。巨大的挑战始终摆在它们的面前。广播电视媒体长期以老大自居的心态、开拓新应用、新市场意识的淡薄、以及现有体制、机制对技术创新、业务创新的制约等因素,都在不同层面上束缚着它的前进步伐。

  数字技术带来的核心精神是开放、兼容、共享,电视媒体把握好这一点,并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才有可能在应用和市场上取得可观的效益。“渠道为先,内容为王”。在数字时代,电视媒体要将自己定位为“数字视频内容的生产者、提供者、经营者”,其内容产品可以通过各种介质和渠道(如光盘、广电网、互联网、电信网等)进行传播、销售,而受众亦可以通过多种终端进行接收、消费。

  当前,世界各国对“数字内容产业”的开发十分重视。国外有的对其定义为:“将文字、图像、语音、影像等资料加以数字化并整合运用之技术、产品或服务”。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内容产业范围将不断延伸至各个领域,产业特性也将从单纯产制过程进一步衍生至周边服务。尽管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数字内容产业的分类有所不同,但数字音视频内容无一例外都被视为数字内容产业重要的独立构成分支。伴随全球数字内容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年至1010年)规划纲要》中也首次提出:“鼓励教育、文化、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丰富中文数字内容资源”。同时明确指出,要根据数字化总体趋势,“重点培育数字化音视频”。

  新视频时代来临,电视媒体面临着与各类数字新媒体激烈竞争的局面,但在数字技术的平台上,竞争中又有相互合作相互协助相互融合。挑战在今天,机遇也在今天。

  【注释】

  1、Web2.0——“Web2.0”概念的提出始于2002年美国O'Reilly公司和MediaLive国际公司的一次会议。2004年10月,O'Reilly公司总裁提姆?奥莱理(TimO'Reilly)发表了一篇长文《什么是Web2.0》,被视为阐述Web2.0的经典之作。在中国,Web2.0的概念在2005年得到广泛的普及,被视为互联网发展的新阶段。关于Web2.0的定义有多种,2006年2月,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了《中国Web2.0发展现状与趋势调查报告》,这份报告在对Web2.0概念进行定义时指出:“互联网2.0(web2.0)是互联网的一次理念和思想体系的升级换代,由原来的自上而下的由少数资源控制者集中控制主导的互联网体系转变为自下而上的由广大用户集体智慧和力量主导的互联网体系”。

  2、播客(Podcast)——“Podcast”一词的诞生得益于美国苹果公司的MP3播放器iPod。美国人亚当?库里(AdamCurry)发明了一个叫做iPodder的小软件。通过iPodder,可以将任何人发布在互联网上的音频文件下载iPod上,在自己需要的时候收听。随后,苹果公司看到了其构成的传播链、价值链,在其新版iTunes上也内置了播客功能,让用户可更方便地把播客内容从互联网上下载到自己的iPod上收听。今天泛指利用数字技术手段制作、传播音视频内容的互联网用户。

  3、原文网址:http://www.hypergene.net/wemedia/weblog.php

  4、YouTube是当今美国也是全球最著名的网络视频分享网站,2005年2月由卡林(JawedKarim)、赫利(ChadHurley)和美籍华人陈士骏(SteveChen)创办。2006年10月9日,Google宣布以16.5亿美元收购YouTube引起业界轰动。美国人称电视为“Tube”,“YouTube”的意思即“你的电视”。

  5、林沛理,《香港“巴士阿叔”事件:互联网领导传统媒体》,原载多维新闻网(www.dwnews.com)200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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