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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广播电视产业文化创新力的对策思考
作者:佚名     来源:《新闻记者》     更新时间:2008-11-5 9:15:36

  进入本世纪以来,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巨变导致了各种学说和理论的创新与转型。1999年,美国哈佛大学出版社推出了《体验经济》(TheExperienceE鄄conomy,WorkisTheatreEveryBusinessaStage)一书①,认为人类经济活动发展的第四个阶段(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之后)———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体验经济》及同年由美国时代出版社出版的《娱乐经济》(TheEntertainmentEconomy)等西方经济学新著,从市场实践和学术研究两个层面,向我们展示了以“体验经济”为特征的新经济趋势,正促使文化资源大量涌入社会经济各领域,使文化创造力转化为直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因此,将广播电视产业融入文化产业发展的潮流,培育与激活其自身的创新力,既是时代的要求,更是广播电视自身发展所应遵循的客观发展规律。

  当今世界,包括广播电视传媒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事实上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驱动轮。2000年,日本经济总量中的20%由电子游戏产业产生,游戏产业已超过汽车工业成为日本的第一支柱产业;韩国的游戏产业则成为该国最大的利润生产机器,年增长率高达30~40%,年产值近200亿美元②。正如《体验经济》的作者之一约瑟夫·派恩所指出的,在体验经济中,价值的体现不在于产品或服务本身,而在于凝结其中的体验要素。构成体验的基本成分有四种:即娱乐、教育、遁世和审美。在以精神体验为要旨的文化产业领域———影视、音像、书报、杂志、广播、音乐、演出等正成为许多国家增长最快的产业,而且体验要素向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全方位渗透,甚至“引发了一场社会百业的业态革命。”③

  广播电视媒介是世界各国公认的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体验经济时代下的广播电视传媒,依然具有四种基本体验类型(娱乐、教育、遁世、审美),广播电视的产品表达方式、话语方式和价值运用,在更大程度上给人的是一种情绪的宣泄、精神的抚慰、价值的某种共振和认同,这是广播电视传媒业的核心价值之所在。当代社会体验经济所阐释的九大主题来源(历史、宗教、时尚、政治、心理学、哲学、实体世界、大众文化、艺术)则表明将有越来越多的文化资源涌入经济领域,使文化创造力对经济进步的贡献,由间接性的精神动力,转化为直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与此同时,经济活动本身也成了一种文化生产、传播与接受的过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地区之间的竞争已由资源竞争、资本竞争转向以自主创新为代表的区域创新能力的竞争。从影视、书报、音像、演出业等基本范畴,到主题公园、观光旅游、节庆活动、广告会展、休闲购物、特色餐厅、咖啡茶座、网上聊天室、观赏性体育等新型产业,以及由此带动的城市改造、生态保护、新产品制造等,体验要素的全方位渗透,促成了经济与文化的高度融合,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提供了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支持。这种态势为广播电视产业的创新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提出激活广播电视产业创新力,就是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创新,把中国广播电视产业红红火火地推向前进。

  从世界各国的文化发展规律和广播电视传媒自身发展的历史经验来考察,创新能力的激活与形成,主要的动力不仅是来自于政策资源和外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充分发挥各地的资源———包括自身政治、经济、文化强大的集聚、辐射功能,将本地、周边、全国乃至世界的文化资源吸附在一起,让各类异质资源的相聚、碰撞和整合,使多民族、多层次、内在的、外来的等各种文化元素共同融合、组合在一起,集聚才能产生裂变。因此,在广播电视产业中,营造一种与传媒全球化趋势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能让各类文化资源和文化主体在广播产业中“进得来,出得去”的态势,是提升广播产业文化创新能力的关键。其中需要把握几对重要关系:

  1.关注内容创新与制度环境

  广播电视产业的产品内容创新,是文化创新能力研究中不可回避的一个基本问题。但内容创新的边界有多宽,则始终是困扰广电从业人员的一个敏感问题。笔者认为,应把鼓励创新、允许错失的宽容精神,内化为激活创新力的基本内涵和体制特征,并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使积极的内容创新行为得到制度的保障。例如可借鉴发达国家行业管理的有益经验,探索建立事先引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制度,并通过相关立法,对创新活动可能造成的对他人和社会的侵害作出法律限制,把对广播产业内容生产的管理引向专业化、法制化的轨道。

  2.增强开放意识与兼收并蓄

  广播电视产业创新力的激活,在于形成一个能使多元文化主体、多元投资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文化样式共存互补、公平竞争,开放流动、宽松有序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让广播电视产业这潭水活起来,使各类文化主体“不必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通过合资、并购、项目合作等方式,积极引进一批优质节目资源,同时,放低进入门槛,开放包容,向所有符合条件、有能力进入市场的文化主体和投资主体敞开大门,在广播电视产业中形成一个中外文化资源汇聚、竞争、整合的大平台,以此提升文化创新的势能。除国家规定的新闻政策、舆论工具、战略产业、核心技术、事关国家内政外交重大问题等敏感区域外,开放电台和电视台的商业频道,开放电视剧和娱乐节目制作、演出、软件、设计、发行、文化经纪等经营性较强的文化领域,并对这些领域的文化机构实行企业化改制,以确立广播产业根据市场来自由配置资源的主体地位。

  3.改善投资环境与服务优先

  进一步放低现阶段可以放低的“准入门槛”,摒弃“所有制歧视”,让一些民营企业和有意进入广播电视产业的资金和人才,感觉有用武之地,享受与国有广播产业同等的“国民待遇”。在国家资本总体垄断的状况下,广播产业中的民营文化企业在获取市场信息、融资筹资、税收补贴、广告经营、人才引进、国家奖励、知识产权保护等各个方面,要与体制内文化企事业单位享有同等的政策优惠。政府对广播电视产业创新生态环境的培育,更多的应是以强化服务、维护公正的方式来实现,即通过积极改善投资政策,降低进入成本,提供后续服务,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管理制度,使各类文化主体真正体验到一种“进得来,并能平等发展”的软环境支持。

  4.汇聚创新人才与招贤纳士

  创新的活力,来自多元文化主体的各种优秀人才和多种文化资源在同一空间聚合所产生的“聚变效应”。倘若缺乏能产生这种聚变效应的社会生态和制度环境,即使引进某些“创新型人才”,其创新活力也会在现有制度框架中窒息。应该形成一个有利于广播产业创新发展的社会生态和制度环境。大力构建和弘扬以“崇尚创新、宽容失败、支持冒险、鼓励冒尖”的创新氛围,从创新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多元文化结构的各个层面上广泛地招贤纳士,吸引国内外各层次、各类型、有潜能的文化传媒人才,使广播电视产业成为名家集聚和“成名成家”的大舞台。惟此,才能产生亲和力和机会感,才能吸引众多优秀人才到广播电视产业汇聚、竞争和发展。根据文化创新要求,进行导向性的政策配置,这方面尤其需要广播电视产业吸引高素质具有跨文化、跨领域沟通及实际操作能力的人才,建立创新人才的特殊激励机制,要学习与借鉴“凤凰卫视”重视培养“名主持、名评论员、名记者”这“三名”的成功经验,把广播电视产业打造成“名人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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