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等11部门联合制定发布《200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宣布启动200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据悉,今年在广告类别上,继续把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作为整治的重点。在整治的区域上,对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重点监测、重点治理。在监管环节上,重点加强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
《要点》明确,党委宣传部门要把广告列为媒体阅评的内容,对发布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媒体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今年将按照11部门制定的《违法广告公告制度》,曝光严重违法广告,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还将修改和制定《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保健品广告审查办法》等规章,规范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