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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鼓励地方推行结婚证免费颁证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6-12-11 9:50:30

  本报讯全国将探索护照、身份证式的结婚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免费颁证制度。

  昨日,民政部在广东省中山市召开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总结暨命名表彰会议,记者从中获悉,全国将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坚决清理整顿搭车收费现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政府颁证大厅,推行免费颁证制度,通过政府主办集体婚礼、邀请特邀颁证师等多种形式,引导当事人树立健康文明的婚俗观念。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副部长姜力参加会议并分别作重要讲话。

  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就“十一五”期间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做了部署。十一五期间,要在巩固和扩大城市婚姻登记场所建设的基础上,争取在2-3年内基本解决场地狭小、拥挤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场所,力争在3-5年内彻底扭转乡镇婚姻登记机关服务场所简陋、设施薄弱甚至无场所、无条件服务的局面。要坚持科学合理地安排婚姻登记场所的内部环境,在大中城市的婚姻登记场所全面推行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场地分离,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相对独立的登记空间,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有条件的乡镇婚姻登记场所也应努力做到。

  同时,要围绕提高婚姻登记机关的公信力,健全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服务婚姻当事人办事的制度,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及有关数据使用安全,坚决清理整顿搭车收费现象。此外,要按照“集中与相对集中并举、城市与农村有别的婚姻登记管理体制”的要求,继续推进婚姻登记体制改革。探索护照、身份证式的出证方式,为婚姻证件的制作改革积累经验。鼓励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开展社会工作试点,加强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广州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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