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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伟人照片侵权 新浪赔3000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5 9:34:40  文章录入:彭晓欢  责任编辑:彭晓欢

  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了杜老先生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新浪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一案。

  原告今年82岁,退休前是新华通讯社高级记者,是“潇洒的身影——周恩来在柬埔寨”等4幅摄影作品的作者,对这4幅摄影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新浪公司未经其许可,即在其经营的网址为www.sina.com.cn的网站(以下简称“新浪网”)使用该4幅摄影作品,未署名且未向其支付任何使用费。他认为新浪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要求新浪公司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1.5万余元。

  对此,新浪公司辩称,该公司在新浪网使用“潇洒的身影——周恩来在柬埔寨”等4幅摄影作品,系经北京天下书图图书有限公司合法授权。即使公司构成侵权,原告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支出的数额亦过高,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新浪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即在其经营的新浪网读书频道登载涉案4幅摄影作品,未给原告署名且未支付使用费,已经侵犯原告对其作品享有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新浪公司称其使用涉案4幅摄影作品系经案外人北京天下书图图书有限公司合法授权,但新浪公司并未举证证明天下书图有权向新浪公司进行该等授权,因此新浪公司此项辩称因缺乏证据支持,不予采信。法院经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判令新浪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在新浪网读书频道24小时刊登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

  据了解,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表示是否上诉。(邹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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