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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洗浴中心住宿须验证登记 | |
作者:周奇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6 10:49:37 文章录入:chengrain 责任编辑:chengra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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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奇)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即将发布施行的《北京市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以洗浴、计时休息、酒店式公寓等形式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今后将被纳入旅馆业管理,并实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制度管理。 洗浴中心、俱乐部、计时休息厅与宾馆、饭店一样可以提供住宿服务,以往由于缺乏明确规定,在管理中难以将它们纳入旅馆业特种行业管理,形成了管理漏洞,导致这些经营场所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多发场所。 据有关部门统计,本市日前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洗浴中心1139家,计时休息厅16家。在《管理规定》中,以洗浴、计时休息、酒店式公寓等形式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被纳入了旅馆业管理范畴。申请开办旅馆的,申请人应当向开办旅馆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 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管理规定》中细化了开办旅馆的具体条件。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建立旅客验证登记制度,设专人查验旅客身份证件,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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