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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的商业价值:用事实说话 不容诋毁!(图)
作者:sueky110…  文章来源:新浪博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12 15:04:53  文章录入:朱珠  责任编辑:朱珠

    提到李宇春,大家不期然会冠以“人气偶像”之词。所谓人气,官方定义是指在大众中受欢迎的程度,对于商家来说,就是市场号召力。李宇春出道三年以来,广告代言不断,而且代言形式层出不穷,横扫网络、平面、电视媒体。即便如此,还是有人别有用心,诋毁李宇春的商业价值。事实胜于雄辩,我们无需多言,就让事实说话。

    SWATCH

    事件:2005年11月9日,瑞士顶级时尚腕表Swatch聘请李宇春作为该品牌历史上首位中国地区形象大使,这也是这个老牌品牌史上第一次聘请亚洲人做形象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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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瑞表国际中国区总裁陈素贞表示:李宇春的受众群是4~83岁,已经超越了我们的范围。

    从SWATCH集团2006年的年报可以看出,2006年SWATCH品牌在中国地区,销量有显著增长。

    佳洁士

    事件:2006年4月,宝洁公司旗下牙膏品牌佳洁士的酷白系列聘请李宇春作为产品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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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酷白系列销量在佳洁士各产品系列中一枝独秀。2008年1月9日,宝洁大中华区媒介总监庞志毅发表了“懂得释放之美——新媒体环境下的消费者营销”的主题演讲。以李宇春代言佳洁士的成功经验畅谈新媒体在市场营销中起到的关键性作用。

    夏新手机

    事件:2005年9月,夏新手机推出直帅系列,聘请李宇春作为产品代言人。

    事实:2006年7月和8月,经济观察报、京华时报、人民网、新浪网等多家平面和网络媒体刊登了诸如《夏新手机请李宇春代言一季度实现扭亏为盈》、《超女李宇春立功国产手机走出全线亏损的泥潭》这样的新闻,惊叹李宇春强大的市场号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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