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广东省疾控中心)主任邓峰、副主任骆雄才因涉嫌经济违纪,经广东省纪委批准,已由省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实施“双规”。
据广东省疾控中心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邓峰事发于4月8日,在深圳举行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上,大家发现原本应坐在主席台的邓峰一直没有出现。正是在当日,邓峰接受了广东省纪检部门对其涉嫌收受巨额回扣的调查,此前的4月5日,广东省疾控中心副主任骆雄才已被广东省纪检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4月30日,广东省卫生厅任命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所长张永惠为省疾控中心主任。
邓峰生于1950年,为食品卫生专家,自2002年后主持广东省疾控中心工作。骆雄才则是分管免疫规划所的中心副主任,丝虫传染病专家。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邓峰、骆雄才因抗非贡献突出,曾被广东省委、省政府分别记“一等功”和“二等功”。至今,两人的浮雕塑像仍在广州市雕塑公园内陈列。
据悉,邓、骆两人案发与两年前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案有关。
罗耀星长期垄断疫苗采购大权。2001年,广东省卫生厅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广东省所有疫苗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产品,必须经过省疾控中心统一推广、采购、销售到全省。会上,广东省疾控中心负责人向经销商专门介绍了这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罗耀星。
借此垄断地位,罗向供应商大肆索贿。罗案中,检察部门立案十件十人,涉案金额2242万元,全国六大疫苗生产商中有四家卷入行贿。后经广州市中院判决,罗耀星收受疫苗经销商贿1118.5万元,对其处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
有熟悉疫苗供应的经销商向《财经》记者表示,罗的“落马”,是因为其过于贪婪,收受了多家供应商的好处,却无法兑现采购数量,“坏了游戏规则,结果被人实名举报了”。广东省疾控中心员工也向《财经》记者表示,中心内部疫苗组的“效益”不错,每购进一支疫苗要收一笔推广费的事,在单位内部并非秘密,而且“疫苗组确实为中心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
罗耀星在一审中供出了包括广东省疾控中心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在内的部分下属,但当时并未波及中心其它领导。由此,仅为正科级的罗耀星便成为了受贿窝案中行政职务最高的被告。
值得注意的是,罗在一审中曾表示,某种疫苗能否进入广东,是由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来决定,他本人并无决定权;在货款回笼和支付方面,罗的权力限于签字证明拿了多少货,而货款的支付是由广东省疾控中心的财务负责人和中心领导审批的,他本人亦无决定权。
包括蔡汉港在内的其它同案犯则在法庭上称,他们所经手的钱,并非个人受贿,多被用作单位小金库性质支出,用于报销账外支出。检方证据也显示,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作为一个科级单位,每年仅用于系统内的招待餐费就不低于60万元。公诉人为其算了一笔账,平均每个工作日,一天两餐每餐1000元标准。而蔡收受的好处费中,有超过200万元被用于给各级疫控中心领导发放会务费及劳务费等。
在罗耀星案发后,广东省、广州市卫生系统陆续又有多名官员事发,仅广州市卫生局内便有一名处长、六名科长因涉及商业贿赂而归案,其中广州市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原科长梁建华便是直接因罗耀星案被带出。
此次,在罗耀星归案两年后,广东省疾控中心的最高主管邓峰、骆雄才二人终被牵出。 |